2、加分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州招聘辦負責。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打印統(tǒng)一格式的《黔西南州州直事業(yè)單位2013年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加分申請表》(見附件三,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如實填寫并在報名結束后到指定地點進行加分審查。
加分審查時間:2013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工作時間)
地點:黔西南州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七樓)(興義市建設路22號,將臺營隧道往南環(huán)路方向出口向左轉100米,州鹽務局斜對面)。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同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計劃”大學生需提供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面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二女結扎戶的子女,須提供縣(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5)退役士兵考生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申請表》經州招聘辦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六、考試形式、內容和總成績計算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荚嚲恢付▍⒖加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由州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閱卷。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2)筆試時間:2013年9月8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