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遴選程序
遴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分為《綜合知識測試》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分值均為100分!毒C合知識測試》由市公務員局在2013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統(tǒng)一組織。遴選機關要求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由遴選機關在4月14日下午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由所報考遴選機關另行通知!毒C合知識測試》主要測試內容為: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堵毼粯I(yè)務水平測試》主要測試遴選職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專業(yè)管理知識和專業(yè)政策法規(guī)等。
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毒C合知識測試》成績查詢時間以考試當日通知為準!堵毼粯I(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可于2013年5月3日登錄所報考遴選機關網(wǎng)站查詢。
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次的報考人員實行筆試加分制度。對因年度考核榮立三等功的加3分(有兩個以上三等功的不重復加分);對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優(yōu)秀等次,每獲優(yōu)秀等次一次加1分,總分為3分,以上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累計。筆試加分人員,需在201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向所報考的遴選機關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書面申請、年度考核優(yōu)秀證書或立功受獎通報(決定)、所在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逾期未辦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人員經(jīng)市公務員局匯總,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方能加分。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加分項目分值;有《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2+加分項目分值。
《綜合知識測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遴選程序。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5月20日至5月22日。在《綜合知識測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體能測評)比例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身份證、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區(qū)縣(自治縣)組織部或人力社保局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市垂直管理單位由其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時到指定地點接受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于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
現(xiàn)場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其缺額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人員在《綜合知識測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三)體能測評
報考市司法局、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市森林公安局的人員須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于2013年5月16日后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布。
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附件4)、《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12〕81號)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如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資格審查合格后放棄測評導致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與該職位遴選計劃數(shù)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遴選機關商市公務員局決定是否重新確定遴選名額。若某一職位無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則該職位本次停止遴選。
體能測評成績于當天公布,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可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