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各區(qū)縣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當地區(qū)縣人力社保局牽頭分別與當地公安局、林業(yè)局組織實施,對于招錄指標較少的區(qū)縣,也可以委托其他區(qū)縣代為組織實施;報考市公安局主城分局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報考監(jiān)獄人民警察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報考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考生的體能測評,由市交委具體組織實施。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12〕8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一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
在市公務員局監(jiān)督指導下,市外經貿委、市人力社保局所屬市外國專家局、市審計局招錄職位需在面試前(2013年5月15日至5月18日之間)開展專業(yè)科目考試(詳見附件1“其它要求”欄)。專業(yè)科目考試大綱在重慶市公務員局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
專業(yè)科目考試人選依據面試(專業(yè)科目考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市外經貿委依據招考職位按不超過1:15、1:20的比例確定,市外國專家局按照不超過1:10的比例確定,市審計局按照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若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專業(yè)科目考試。市外經貿委外事翻譯和市外國專家局海外引智及專家管理職位的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百分制)占總成績的20%;其他職位的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百分制)占面試總成績的30%,其面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7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0%。在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第二天內,由招考的市級部門公布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
(五)面試
面試在2013年5月19日進行,由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組織,各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具體實施。面試人選依據面試比例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在筆試(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市外經貿委的面試人選,在專業(yè)科目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比例以考生兩項合計成績(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市外國專家局的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以考生兩項合計成績(即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若達不到招考職位面試比例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考指標(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但至少應保留該職位1名招考指標;出現(xiàn)招考職位減少指標的情況時,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應當場告知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附件2中含“公安院校2013年重慶籍畢業(yè)生”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不減少招考指標。
面試工作按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fā)〔2009〕151號)執(zhí)行。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某一職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則保留該職位1名招考指標,但該考生的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還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當天同類面試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試結束后,除有專業(yè)科目考試的市外經貿委、市外國專家局、市審計局招錄職位外,以考生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其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市外經貿委外事翻譯和市外國專家局海外引智及專家管理職位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4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市外經貿委其他職位和市審計局職位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70%+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30%)×40%。
招錄單位在面試結束的當天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也可于面試結束2日后在重慶市公務員局公眾信息網,“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