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2011年為見習期的,近二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6、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報考教育系統(tǒng)職位的,2013-2014學年度量化考核成績應在本校(小學以中心校排名)排名前60%以內(nèi)。有專業(yè)要求的,以所評聘職稱為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辦理調(diào)動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通過普發(fā)文件、在政府辦公平臺、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縣廣播電視臺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信息等方式廣泛宣傳后,由縣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遴選辦)組織實施。
(二)報名
凡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4日。
2.報名費150元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lián)系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2918260
4.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由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畢業(yè)證書、其他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2)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報考人員身份、參加工作時間,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報考證明需表明是否同意報考;報考教育系統(tǒng)職位的,除需學校及縣教育局同意報考的證明外,還需提供本人量化考核在本校排名前60%的證明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4)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以及反映工作實績的獎勵表彰等材料。教育系統(tǒng)職工報考其他允許教師報考職位的只需學校及縣教育局同意報考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