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各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瀘州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錄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公示結束前被其他單位錄(聘)用,本人應主動向招考單位書面申請終止錄用。考察結束上網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錄用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的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試用期);報考降低報考門檻等優(yōu)惠政策職位,錄用后在鄉(xiāng)鎮(zhèn)的最低服務年限為8周年(含試用期)。
錄用后在當?shù)氐淖畹头⻊漳晗蓿ê囉闷冢┮娐毼槐怼?/P>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的公開性、公正性、嚴肅性,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此次公開考試錄用工作。考錄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瀘州市人社局紀檢組電話0830-3116881。
八、本公告由中共瀘州市委組織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考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ww.lzrsks.gov.cn發(fā)布。因不及時查看瀘州人事考試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請考生網上報名時留下有效的聯(lián)系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對要求了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職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在“獲得過何種專業(yè)證書,有何專長”欄目中填寫清楚。
(五)在上傳照片時,請上傳標準證件照。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