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5年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7.已享受過定向招考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再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
8.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下列人員也不得報考森林警察:
1.受過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nèi)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錄單位、名額、對象、范圍、條件等詳見附件:《瀘州市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wǎng)絡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8:00,報名網(wǎng)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wǎng)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5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nèi)容,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