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相應專業(yè)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年齡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0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條件符合黔人發(fā)〔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黔人社廳發(fā)〔2010〕64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黔東南州內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正式干部(工勤編制人員除外);
5.在職人員,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的;
6.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報名時止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7.未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的;
8.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五、引進程序
此次人才引進按發(fā)布引進信息、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gov.cn/)、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http://gzqdn.lss.gov.cn/)、岑鞏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cg.gov.cn/)等向社會公布引進的單位、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有關情況。
本次人才引進信息發(fā)布唯一官方網(wǎng)站為岑鞏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qdn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