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公共類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衛(wèi)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醫(yī)學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計算:
公共類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衛(wèi)生類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40%+《醫(yī)學基礎知識》×60%+政策性加分。
2、筆試時間: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1:3。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其取消或調整情況,于2015年3月13日在成都新津人才網(www.cdxjrc.com)公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2015年3月18日17點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應聘人員中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的大學生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3月17日9:00-17:00到新津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新津縣瑞通路146號一樓,電話:82555577、82556732)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起止期限、服務期是否已滿、各年度考核結果、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及考核表復印件(均需加蓋服務地縣級以上項目主管部門鮮章)、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1日。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3)報考定向公招崗位的志愿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5年4月2日前通過成都新津人才網公布。
6、查分申請:根據(jù)《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
1、原件校驗通知: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照面試考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地點及要求將在成都新津人才網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