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15年2月26日9:00至3月4日17:00。
(1)網上資格初審由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初審部門及工作人員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初審部門及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施秉縣2015年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實施方案》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5年3月2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資格初審部門及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資格初審部門提出申請,經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向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3月2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登記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5年3月3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崗位不得修改),資格初審工作在2015年3月4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3.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網上報名結束后,由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施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qdnsb.gov.cn/)、施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brs.gov.cn/)公布需參加筆試的事業(yè)單位招聘崗位及代碼,需要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3月22日上午9:00至3月26日17:00期間,登錄“黔東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zqdn.lss.gov.cn/)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試方式
(一)考試方式方法將根據考生的報名情況確定,主要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同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各為100分;
2.同一個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在1:3以內(不含1:3)的只進行面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專業(yè)測試)分值為100分。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筆試考務工作由施秉縣公開吸收引進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