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4年5月4日-6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二)報名地點: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修文縣龍場鎮(zhèn)人民南路118號)。
(三)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具體報名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收費為每人100元。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應屆畢業(yè)特困學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xù)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應屆特困學生憑就讀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證明。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zzythg.com.cn)了解,經報名現場確認符合條件的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條件者,經核實后須補交報名費。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如減少招聘崗位計劃后,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公室同意后,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4年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根據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精神,招聘崗位為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可不設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四)資格初審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報考單位進行資格初審:畢業(yè)證書(2014屆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職人員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區(qū)、市、縣所屬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加蓋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公章)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張。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除須提供以上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和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定向“本縣居委會成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交所屬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黨委出具的書面證明(需注明從事居民委員會工作時間、是否在崗等)和戶口簿。
報考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人員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修文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關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的,責任自負。凡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準考證發(fā)放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為:2014年5月21日—2014年5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準考證》領取地點:修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錄調科(修文縣龍場鎮(zhèn)人民南路118號)。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領取憑條》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筆試至辦理聘用手續(xù)整個過程)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證件而影響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