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達不到1:2比例的招聘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及資格復審時間于筆試成績公布時通知。
資格復審由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紀檢監(jiān)察,各招聘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進行。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登記證),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材料參加。編外人員崗位須提供經(jīng)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過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1份復印件。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若資格復審合格后放棄面試的考生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于資格復審后通知。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以上條件相同者以加試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全部考試環(huán)節(jié)后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2的招聘崗位,綜合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選崗
教育初中計算機201356崗位,初中數(shù)學201357崗位,初中物理201359崗位,按各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學校崗位。自動放棄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崗。
(七)體檢
擬聘用人員即為體檢人員,體檢人員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關于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執(zhí)行;其它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自理,體檢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核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xiàn)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出現(xiàn)玉人社發(fā)〔2012〕54號文件規(guī)定的10種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考生,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核并參加體檢。
(九)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玉溪人才網(wǎng)、新平網(wǎng)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