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的縮減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本市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務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報名所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 和“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本次公招所設職位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僅限“5.12汶川地震”表彰)、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1月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xiàn)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點擊進入)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