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參加初任培訓后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其中,此前已報考其它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在公示期間、錄用審批環(huán)節(jié)、試用期內因自動放棄錄用資格或因各種原因被取消錄用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h級機關(參公管理單位)新錄用公務員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精神,本次招考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設置監(jiān)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0826-2331722(市委組織部干監(jiān)科)
0826-2733150(市紀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
九、相關事項提示
1.由于本次招錄的筆試報名、資格初審和筆試繳費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進行,為盡量避免因報考人數較多、報名時間集中而導致的系統(tǒng)擁堵或無法報名的問題,建議廣大報考者盡量錯開報名高峰,合理選擇報名時間,以免耽誤報名事宜。
2.本次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項以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公告,均采取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告的方式進行。請考生務必按要求及時關注網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考生對網絡報名的技術問題、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826-2678966,2398217(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報名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
0826-2399232(廣安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0826-2226071、2220574(中共廣安市廣安區(qū)委組織部)
0826-2883058 (中共廣安市前鋒區(qū)委組織部)
0826-4821039(中共華鎣市委組織部)
0826-5235722(中共岳池縣委組織部)
0826-6213231、6211530(中共武勝縣委組織部)
0826-3220665(中共鄰水縣委組織部)
十、本公告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廣安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