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比例
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各類職位筆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筆試各科成績于2018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務員筆試閱卷工作采取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可于成績公布2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8年6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3.筆試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公務員局于2018年6月下旬在內江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4.筆試折合成績計算方法:《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5.筆試加分政策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項目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報名信息表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聯(lián)系方式送交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職位考錄科(內江市市中區(qū)翔龍山報社路82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三)面試
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8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材料,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公布在內江人事考試網(wǎng))。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學制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招考對象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提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3.在各級各類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 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時間暫定于2018年7月13日—7月16日,具體事項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在內江人事考試網(wǎng)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