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內容
(一)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100分,筆試權重50%,面試權重50%。
1.筆試(滿分100)
考試內容:職業(yè)能力測驗
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根據(jù)報考者的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shù)1:2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
面試內容:包括求職動機、崗位匹配性、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及應變能力等。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錄用。
面試:視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六、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zhí)行,擬招錄人數(shù)等額安排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首次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論。體檢費由考生自理。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由招聘單位與主管部門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
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按相關規(guī)定和招聘條件進行。
八、公示與聘用
考核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到底,優(yōu)先選擇鄉(xiāng)鎮(zhèn)。與各鄉(xiāng)鎮(zhèn)農(nóng)經(jīng)站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
當出現(xiàn)報考人員技能測試、面試、政審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情況,按各報考崗位成績排名,分崗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及時到報名處查看公告,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詢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通知、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中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相關待遇
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獎構成):3300元/月左右(含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