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職位調整
除職位表特別說明的職位外,其余職位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1:5。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的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將報名時填寫了“同意調劑”的考生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有關情況將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
(五)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繳費成功(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預計為2017年4月22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并因此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據(jù)西南農(nóng)業(yè)人才網(wǎng)(zzythg.com.cn)了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節(jié)假日除外)將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及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公務員考錄培訓監(jiān)督科(龍馬潭區(qū)龍馬大道一段70號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樓804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7年6月中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6月中下旬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