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項
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本次公開招聘,設置A、B、C三類職位,其中A23-A73、B01-B05、C20-C56,共93個職位不設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開考;其他職位要求各職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需達到3:1比例才能開考,如某一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減,直至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到3:1比例才開考,如果調減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考生可申請改報其他條件符合的職位(改報職位時,必須由考生提出改報職位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審核同意才能改報),沒有其它可報職位或本人不同意改報的退還其報名費,職位調減的考生不得改報其它職位。職位分類情況詳見《職位表》。招聘職位有效計劃數屆時在綏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3.A類、B類、C類職位的分類是考試方式的不同;有關A、B、C類職位招聘計劃數確定的規(guī)定僅適用于此環(huán)節(jié),《職位表》中“職位代碼”一欄中大寫字母為職位分類依據,即職位代碼大寫字母是“A”的為A類職位,如“A01”等。
4.所有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在整個報考過程中必須真實、準確、一致。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填寫《報名表》時,仔細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并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一定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
5.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考試
我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一)考試形式
A類職位采取筆試《綜合知識》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B類職位采取筆試《專業(yè)知識》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C類職位采取筆試《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知識》成績占40%,《專業(yè)知識》成績占60%;
(職位分類情況及考試形式詳見《職位表》)。
(二)考試內容
1.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專業(yè)知識》。
《綜合知識》考試范圍:政治理論與政策、事業(yè)單位與職業(yè)道德、行政管理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人文基礎知識及我國基本國情等;《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招聘職位所需相關專業(yè)知識。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協調、專業(yè)技能、語言表達、說課、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
(三)成績計算
總的考試實行100分制,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折算后綜合計入考試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