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職位調整
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招錄名額與確認繳費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5(民族自治州、縣可放寬到1:3)方可開考;面向優(yōu)秀工人農民招考的職位,招錄名額與確認繳費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3(民族自治州、縣可放寬到1:2)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匯總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豆不A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政治理論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科技基礎知識、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知識、農業(yè)生產(chǎn)和農業(yè)科技知識、農村工作方針政策等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2.筆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筆試各科成績于5月底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查分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3.2015年6月中旬,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3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20%。
(二)面試
1.面試人員:根據(jù)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優(yōu)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職位按照招考名額1:3(民族自治州、縣可放寬到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民族自治州、縣可放寬到2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面試前,須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各市(州)組織、人社部門在本市(州)人社局網(wǎng)站公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持有關單位審核蓋章的《四川省2015年從優(yōu)秀村干部、優(yōu)秀工人農民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表彰(獎勵)文件(證書)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手續(xù),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市(州)組織、人社部門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時間:2015年6月27日至28日。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憑本人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參加面試。
3.面試方式:面試由各市(州)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對農村(工業(yè))發(fā)展、社區(qū)管理等實際問題的綜合分析、維穩(wěn)應急處理、與群眾溝通協(xié)調等能力。面試滿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