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在職人員主要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主要征求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意見;應、往屆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主要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
對考核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在鹽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聘崗位等,并公布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紀委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協(xié)商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有效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下同)、招聘崗位要求的職稱資質證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單位:
1、在職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下崗、失業(yè)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fā)放的《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失業(yè)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畢業(yè)兩年內尚未就業(yè)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fā)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通過縣人社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辦理聘用手續(xù)。
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將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單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協(xié)商確定。
招聘單位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時通知取得聘用資格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