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yè)的,經(jīng)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將招聘崗位放寬到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jīng)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對該招聘崗位進行調減或取消。
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4年4月2日通過大邑縣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于2014年4月9日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4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4年4月19日。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舊版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成績計算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
6.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7.政策性加分
經(jīng)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2014年3月31日)、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jīng)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xié)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4月9日交大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28-88280039,地址:大邑縣晉原鎮(zhèn)邑新大道192號),經(jīng)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報考面向服務大邑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筆試成績和加分情況將于2014年4月30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原件校驗
1.開考比例為1:3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開考比例為1:2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
2.原件校驗時間:2014年5月5日
3.原件校驗地點:大邑縣人才交流培訓考試服務中心,由大邑縣紀委監(jiān)察局、大邑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原件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