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錄方式
招錄采取筆試、體能測評【限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監(jiān)獄人民警察(獄醫(yī)職位除外)的考生,即附件2中有體測比例要求的職位,下同】、面試、體檢、考察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按報考的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競爭,分別錄用。
四、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錄職位、指標、擬任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
招錄職位有專業(yè)要求的,統(tǒng)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2013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
(二)網(wǎng)上報名
本次考試一律實行網(wǎng)上報名,不設現(xiàn)場報名。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3年 8月26日9:00至9月 1日24: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通過“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 (http:// 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下同)的“公招公務員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tǒng),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用第二代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請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nèi)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2. 初審報名資格。有關區(qū)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在網(wǎng)絡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職位報考條件,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nèi)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有關區(qū)縣人力社保局和市級部門應及時下載并打印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報考信息表,供現(xiàn)場復審報名資格和考察時使用。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應及時下載并打印本人的報考信息表,供資格復審使用。
3.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nèi)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審核通過的,可在2013年9月3 日24:00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電話咨詢招錄區(qū)縣、市級部門,聯(lián)系電話見附件1、2。
4. 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3年9 月5 日24:00前進行網(wǎng)上繳費(按照渝人價〔2006〕144號文件規(guī)定,公務員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考試考務費。在報名確認繳費時,上述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3年9月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qū)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三樓301房間)申請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也可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在筆試開考前的工作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減免考試考務費。
5. 打印準考證。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人員,于2013年9月23日9:00- 9月27日24: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wǎng)首頁“在線服務”欄目下的“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欄,或“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信息”欄的“公招公務員準考證打印入口”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